柔佛古来圣淘沙玉封至富财帛星君庙

 
柔佛古来圣淘沙玉封至富财帛星君庙

地址:
No.3 ,Jalan Sentosa 11,Taman Sri Sentosa 2, 81000, Kulai, Johor
 
联络号码:
016-7308 859 / 019-7795 365 庙主-黄亚文

GPSCoordinate 地标:
E 103o 35’ 17.3'' N 1o 39’ 43.0''

庆典:

(一)马来西亚玉封致富财帛星君庙起源

马来西亚玉封致富财帛星君庙起源於公元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戊午年十一月十五日),地點:亞依淡,亞也布底律十號K三樓(即金都茶室樓上),辛蒙奉天命之神──玉封至富財帛星君降銮,指示要興建一間玉封至富財帛星君廟以廣導眾弟子,普渡眾生,啟能通天達地,透九霄寰宇并法界, 并將差使諸天神聖及仙佛降臨凡間大地,以讓有緣者,共沾神恩,將九霄寰宇并法界廣導有緣人。

舉凡善男信女皆可求得一位天神作為師尊,來為廣大善信消千災,解萬難,增進智慧,淨化生性,斷孽障,逢凶化吉,賜福添壽,揚善棄惡等,上述種種皆奉天命眾師尊救世之聖意,故以建廟于馬來西亞,檳城。

(二)庙规细则

本廟是一個循法組織,信徒眾多,遍佈全馬各角落,故須設立廟規使眾信徒遵守,好讓廟務能夠有次序,及有規律化的進行及發展,以下是所有信徒,應要遵守的細則:

(a)尊敬
信徒要尊重師尊,廟主,廟章,廟旗,廟徽,廟歌及互相尊重。


(b)師尊寶誕
每年一度慶祝眾師尊寶誕,身為信徒,切莫忘記,一定要回廟參拜,共申慶祝。如有種種不便,不能前來,慶祝金或賀卡可寄至本廟,以表對廟對師尊的敬意。


(c)回廟日
一年一度本廟慶祝回廟參聖日秩定每年陰曆十一月初六日設宴聯歡。(如有更改日期由廟主決定)歡迎全國各地信徒,藉此機會回廟,連絡感情,促進團結。


(d)聯絡
為了方便各地信徒在急需之時,有個照應,信徒應時常跟廟負責人保持聯絡,如果信徒更換地址或出國,應從速通知本廟作備注。


(e)樂捐


1.
籌募建廟基金計劃
玉封至富財帛星君廟負責人呼吁其信徒及十方善信慷慨解囊鼎力支持,捐助此項建廟計劃,興建玉封至富財帛星君廟,俾使眾志成城的心愿早日實現。歡迎各界善男信女樂捐,多寡不拘,也歡迎各界捐獻土地、師尊金身(九位師尊)、家具、風扇、臺椅、屋瓦等。親手種福、公德無量。

2.樂捐獎勵辦法
建廟籌委會同人將根據樂捐數目多寡,將樂捐者芳名命名於:大殿、禮堂、大柱、神樑、涼亭等。


(f)樂捐入廟費及香緣
欲成為本廟信徒,首先須樂捐一個數目的入廟費,而在首一年內免交年捐(本廟保留增減入廟費數目的權利)。香緣可分月份或一年一次過付清,以作為本廟的發展活動經費,舉凡超過一年未挪交香緣者,將失去其在本廟的一切福利。香緣及基金乃是一個組織的活動命脈,廟務的發展及進行有賴于各位信徒及眾善信的支持與捐助。歡迎各階層善信來廟參拜,贊助各種活動,功德無量。


(g)福利
對于正辦紅,白二事的信徒,本廟有象徵式的禮金二十元奉上,唯有關信徒須從速通知本廟。對于白事,本廟將不指定委任任何代表出席致祭.(本廟設有施棺,贈葬之慈善事,歡迎善長仁翁鼎力贊助善舉。)


(h)團結
團結非常重要。身為廟的一分子,應該互相扶助,不分彼此,團結一致,發揚廟務。信徒之間的和睦共處,洽商及互相促使廟務迅速發展,從而惠及信徒本身。但由於一些信徒往往為了私人利益,自我破壞,搗亂眾信徒心,使到眾信徒的和睦及團結遭到破壞。本廟嚴禁此類行為,而信徒也受促提高警惕。


(i)廟譽
每位信徒,皆是廟的代表。信徒的行為好壞,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廟的聲譽。若要人敬你,你要先敬人。要明白己心,才能服眾心。要有真功實美,各負其責,用實際行動去表現,不可虛有其表。時時保持品格高尚,一定能名留人間,受人崇拜,廟譽受到表揚。


(j)非法活動
本廟嚴禁一切非法活動,例如:一切涉及毒品的行為等等。


(k)抽煙
基于信徒們的健康問題及維護一個清潔及衛生的環境,信徒們有義務自行減少抽煙或從此戒煙。


(l)毀謗
無論信奉任何宗教,都不可自命清高,而破壞其他宗教來提高自己所信的宗教,這將得不償失。


(m)違規
如信徒犯了廟規,一經徹查正確,將由廟主全權處理。若事態嚴重,犯規者將被拒絕其再參加本廟的一切活動。(信徒如在外的一切行為不檢與本廟無關,本廟將不會負責一切後果.)

 

(三)总庙主的话

目前,社會風氣敗壞,道德淪亡,時下一般世人,有者由于環境影響,有者卻因家教不嚴導致他們傾向于邪惡的一面。例如:不思禮義、老幼佈分,不孝順父母、不尊師重道,行為不檢、心術不正,利慾薰心,出賣靈魂,破壞別人家庭幸福等等,而更為自己種下不可寬恕的罪孽,將會承受來日的果報。

這些不時發生的罪惡行為,吾等皆感嘆世人的醜惡,真是枉為這個“萬物之靈”的美號。有鑑於此,身為廟的一份子,我們希望能付出綿力來改善此趨勢,讓世人能脫離罪惡,從而懂得表現作人的本份,明白天理,脫離沉淪于庸俗之流,而免受陰陽兩間的惡報。

此外,本廟的設立,亦希望能提供其信徒一個好去處,清淨身心,也能聯絡信徒之間的感情及交換意識,助人助己幫助及提供服務給予廣大病黎,旨在為大眾及社會獻出綿力。

信徒們憑著眾師尊的降鸞,能夠親身體驗到宇宙的玄妙及神佛的顯赫,實屬天份。信徒在參證下明白了其中虛實,親身體會到個中奧祕。而此冊子的編寫,目的是讓信徒明瞭天地陰陽之間的關係,而宣揚師尊的教誨,讓信徒棄惡從善。

希望信徒能及時覺悟,明白做人的真理,知道為人應付責任,而不至於沉迷在罪惡的深淵中,誤人誤己,將一生幸福斷送。師尊也不希望信徒一味盲從,而能以忍靜思考,他所賜吾等的啟示,其意義是何等的重大!

我們信奉宗教,不外是求平安或心靈上有所寄託。如果單是信奉就能夠得到一切,那就天下無難事了,其實願望人人都有,應得其所,如一味空想妄求,到後來祇落得一個失望 , 所謂冥冥之中自有主宰。本篇手冊是本人與玉封至富財帛星君廟之間的機緣及敘述,好讓信徒作為參考。在編務其間,得到數位人士的相助編寫翻譯,且得到各地區的熱心信徒支助印費,方能順利出版。

謹祈上蒼眾師尊賜各位功德無量 。

(四)本庙宗旨

联合全马各分庙,籍以促进各庙友之间团结互助,进而促进各分庙之亲善与谅解。

联合全马各分庙,共同发扬本庙宗旨;发扬庙誉传天下 同心协力光庙迹。

推動眾廟友之精神目標助人是众庙友的本份,救人为星君庙的宗旨。 

(五)章程

第一章:总

                1.0 名称

                1.1 馬来西亚玉封至富财帛星君总庙 (设立于槟城)

                      No. 1252-N Paya Terubong Ayer Hitam 11060 Pulau Pinang.

                1.2 玉封至富财帛星君庙(优景镇)分庙 (设立于新山优景镇)下简称本庙
                      No.33 Jalan Beladau 11, Taman Putri Wangsa, 81800 Ulu 
Tiram,Johor Bahru Johor.

2.0 宗旨

联合全马各分庙,籍以促进各庙友之间团结互助,进而促进各分庙之亲善与谅解联合全马各分庙,共同发扬本庙宗旨;发扬庙誉传天下。同心协力光庙迹推動眾廟友之精神目標助人是众庙友的本份,救人为星君庙的宗旨。

3.0 注册庙址

3.1 本庙注册庙址设于;No.33 Jalan Beladau 11, Taman Putri Wangsa, 81800 Ulu Tiram, Johor Bahru Johor.

3.2 注册庙址之更改必须获得注册官的批准以及全体理事会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4.0 庙友

4.1 凡是欲请师父者,可成为本庙庙友,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至少满十八岁者为佳。

4.2 欲請師傅者須填寫總廟印就之申請表格,相片兩張,詳細資料,以及須以廟友介紹,呈交理事會通   過。并依照廟主或住持凜告師尊或打勝杯后由總廟主主持請師傅儀式。

4.3 庙友须遵守庙规,如有违反庙规者,由庙主或住持处理。

4.4 本庙可接纳在任何分庙请师傅者纳入为本庙庙友,唯须遵从

本庙庙规和章程,违列者由庙主和住持处理。

4.5 本庙庙友须遵守本庙章程及理事会通过之一切议决案。

4.6 本庙庙友须义务协助发展庙务和庙庆之一切活动。

4.7 本庙庙友可享受本庙一切设备与利益。

4.8 欲帶新庙友入庙时,須通过正常手續(章程)申請,以免誤導。

5.0 庙费

二零零六年丙戌年理事会(第一次会議)開會議程(200635日星期日)

5.1 凡接纳之庙友须缴交以下费用

 (一)会議通过新進廟友之入廟基金(廟友直親如父母/兒女/夫妻/兄弟姐妹)之費用RM788.00

     入廟活動基金——- RM 190.00

     回總廟活動基舍—– RM 380.00

     廟服4件———– RM 80.00

     師父錦旗———– RM 100.00

     師父供品(每年繳交)- RM 38.00

(二)会議通过新進廟友之入廟基金(非廟友直親)之費用RM1288.00

    入廟活動基金——-RM690.00

    回總廟活動基金—–RM380.00

    廟服4件———–RM 80.00

    師父錦旗———–RM100.00

    師父供品(每年繳交)-RM 38.00

(三)会議通过

          a) 每年請师父儀式,只限在每一年廟庆时期。

          b) 新进廟友須到講座会听解至少三次以上。

          c) 住持团須开辦講座会,以让各位庙友多了解。

** 議程通過后納入章程 直到2007年方可更改(除召開緊急會議)

5.2 凡接纳之庙友须一次缴清。

5.3 凡接纳之庙支,如贫寒,犯病者,不能缴交者,须经过理事会议决方可接纳为本庙庙友。

第二章:组

6.0 理事会结构

6.1 本庙理事会结构分为;

a) 庙主/副廟主/助理廟主

b) 住持(当然理事)

c) 全体委任理事会成员

d) 全体妇女组(当然理事)

6.2 本庙理事会细分为;

       a) 庙主————————— 1

      b) 副廟主————————- 1

      c) 助理廟主———————– 1

      d) 住持————————— 5

      e) 主席————————— 1

     f) 署理主席———————– 1

    g) 副主席————————- 2

    h) 正副总务———————– 2

    i) 正副财政———————– 2

    j) 正副交际———————– 2

    k) 正副福利———————– 2

    l) 正副采购———————– 4

    m) 正副文书———————– 3

     n) 正副查账———————– 2

    o) 全体妇女組———————19

    p) 理事—————————16

6.3 所有理事会成员是以委任方式轮选之。

6.4 所有被委任轮选为理事会之成员是由庙主奉承众师尊之受托指示安排出任。

6.5 获得出任之职务者,如有不满或任何理由和欲推辞者,可在师尊前打胜杯做决定去留。

6.6 在半途如有违规庙规者,庙主有权决定违规者之去留。

6.7 新届理事会须接纳上届理事会庙务及财政报告。

6.8 代表理事会成员有权修改章程,詮译章程条文及检定。

6.9 理事会必要时可组织小组处理特别事物。(必須由廟主認可)

6.10 理事会有权批准新庙友入庙事宜。

6.11 本庙理事会成员,有权发言及有表决权。

7.0 理事会各成员职权如下

  主席 : a)执行及办理理事会议决案。

                 b)主理理事会一切会议。

                 c)代表本庙对外出席任何场合之宴会或議會。

署理主席: 协助主席处理一切会务,当主席缺席时代执行其职务。

副主席 : 协助主席或署理主席处理本庙一切会务,当主席或署理主席缺席时代执行其职务(理事会委任其      中一人执行之)

总务 : a)商承主席办理一切理事会事务。

          b)以书面和报告每个月的事务报告。

          c)签署本庙银行支票及财政文件。

          d)掌管本庙印章及签署与保管来往文件。

副总务 : 协助正总务办理一切事务。当正总务缺席时,代执行其职务。

财政 : a)负责管理本庙各项收支账目。

           b)以书面和报告每个月的财政报告(包括现金收支/财政决算/资产负债)

           c)掌管及签署本庙银行支票及财政文件。

副财政 : 协助正财政办理任何事物,当正财政缺席时代执行其职务。

正副交际: a)代表分庙对外出席任何场合宴会和议会。

                  b)团结各分庙之间联系。

                 c)负责推动分庙对外之联络工作。

正副福利: 处理分庙一切福利事务。

正副采购: 协助处理庙务事宜,以及采购事项。

                  a)凡采购事项,必须总务批准签署方为有效。

                 b)协助庙务,膜拜众师尊宝诞工作事宜。

正副文书: 协助处理庙务事宜以及文书工作事项。

正副查账: 协助处理庙务事宜,负责查账,查核分庙一切进出账目及结册。

理事 : 协助处理庙务事宜。

8.0 任期

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期2,期满后由庙主重新委任轮选

9.0 会议

9.1 每次会议出席理事会成员必须超过二十一人。

9.2 每次会议定于每个月之首個星期四,时间晚上八时正,会议时

间最长不超过二小时。

9.3 如有必要,同个月第二個星期四舉行。

9.4 倘遇理事会议以票数表决时,双方票数相等或理事成員有異

,庙主可作决定性之裁决。

10.0 财政规定

10.1 财政和总务有权批准不超过二仟元开支。

10.2 庙主有权批准不超过一仟元开支。

10.3 凡超过开支,必须获得理事会的批准。

10.4 本庙与银行来往户口之支票与财政文件必须由总务/副总务

其中一人和财政/副财正其中一人,联合签署方为有效。

11.0 主持庙务

11.1 本庙庙主及住持,联合主持以下之事项:-

a){清修}入门法指导人

b)主持{问事}

c)主持{加法}

d)主持{办事}

e)主持{祭拜仪式}

f)主持{宣誓仪式}

11.2 处理每一年回总庙参圣日,庙庆,众师尊宝诞。

11.3 处理新进庙友进行清修指导员。

 

2006年丙戌年(三月十八日)庙务组会議通过議案。

(一) 膜拜供品

   三葷(,,燒猪肉,纯白米洒9%)小件,只限摆放在师尊桌前薺菜

        包点类,蔬菜类,餅于类,清茶)摆放在玉皇万岁爷壇前,师父壇前,鎮门石麒麟前,门神前,地主和灶君前

(二)善男信女膜拜供品只限鮮花和水果类,

(三) 住持加法前之上香

   玉皇万岁爷炉九枝,师尊炉九枝,文武財神炉九枝,师父炉三枝,地主炉二枝,其余炉前各一枝,

(四念祝香咒前之上香

玉皇万岁爷前先上三枝香(由住持或理事会代表)后敲銅鈡,众庙友三拜九叩后开始念咒.完畢时,三拜九叩答谢后請轉身众师尊壇前,师父壇前,各上三枝香(由住持或理事会代表)后敲銅鈡,众庙友三拜九叩后开始念咒,完畢时,三拜九叩答谢众师尊恩賜和扶持,当进行念咒时,中途加入者須三拜九叩后才跟隨众庙友一起祝咒.

(五清修

未进行清修时,住持須在清修場地封法。经师尊加法后,喝一杯师尊賜之法水,三拜九叩請求师父教法,斟滿一杯清水,上楼进行清修,清修前,清水和师父法号(可用庙间制作之吊卡取代)置放在备用之桌上,众庙友清修时间,禁止未进行清修者进入,以免打擾和好讓住持講解。

(六加法/问事/办事

須加一,二位住持扶助(旁迷,講解,纪錄,加法)符張(,)可化,可帶,可貼(須看善信之要求和师尊指示)时间,编排加法/问事/办事,由各住持隨机缘安排分配。

(七)会議

每当召开住持会議时,由师尊玉封至富財帛君之鎮宝如意做主和做鎮住持之间耍有不懷之心办事付出.祈求师尊保佑.每当召开住持会議时,由理事会正副总务,正副文書做証和纪錄. 会議無定时日,如有難題处理时,由其中一位住持提议召开.庙主之廟位,可在須要时期更換(章程詮釋須通知总庙主和总庙主批准)在住持群中挑選一位人选(由住持群挑选,理事会無权挑选)开設講解班,以讓庙友詢问和指導清修.会議同过,由副庙主陈文昌先生升任為庙主,庙庆时移交,廟主楊永明先生卸任為住持和講解員.盡心指導庙友清修。

12.0 章程修改及解散

12.1 章程修改每二年一次检讨,由新届理事会成员修玫与批准方为有效。

12.2 如有急修改章程,可举办特别会议,但必须三分之二之理事会成员批准。

12.3 理事会解散日期是每二年年终(即十二月三十一日)

12.4 理事会重新委任上任为一月一日(每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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